事件二:1月4日凌晨1點27分,大連沙河口區臺山附近一處居民樓6樓突起大火。消防車抵達火場外。但令消防員們意想不到的是:這棟居民樓外,“生命通道”已經被嚴重堵塞。“消防通道兩側都停滿了私家車,消防車根本無法駛入。”現場救援消防員告訴記者,這些私家車的車主一時也難以找到,而失火居民樓的火勢猛烈,不斷蔓延。“起火位置在6樓,火勢已經燒穿了樓體外墻,正處于猛烈發展的階段,樓內還有多人被困,如果不盡快趕到火場撲救,后果不堪設想。”消防員告訴記者,情況緊急,消防員立即下車,攜帶消防水帶,徒步奔襲近百米挺進火場。
消防通道被占是個老問題,也是難治的“痼疾”。占用消防通道,可不像有些車主認為的“和我沒關系”消防通道不僅僅只是通道,它是搶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,減少災害損失的重要前提,也是外界救援力量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的重要通道,不能隨便占用,一點都不行。
消防法普及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條規定: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車通道。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六十條規定:占用、堵塞、封閉消防車通道,妨礙消防車通行的,對單位責令改正,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,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在此呼吁廣大業主,不要亂停車堵塞消防通道!不要在樓道內停放電動車或充電!生命不可玩笑。請不要在 “生命通道”上添堵!